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下发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08〕6号)等文件精神,同时为更好地紧密结合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方案,根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指南》和《威尼斯84881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形式和内容
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形式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形式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鼓励大学生对学习、生活、社会、经济、政治、生态等问题开展社会调查、科学研究,并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形式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形式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根据立项评审可分为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项目,分别给予相应的资金资助(下详)
对于符合创业条件的创业实践项目,学校2014~2015学年拟资助国家级项目1~3项,资金支持力度为50000元/项。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原则
按照“自由申报、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专业特色鲜明、研究方案可行、实施条件可靠、具有一定创新性和探索性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为在校二、三年级(2012级别、2013级)本科生;为支持一年级新生树立自主学习和创新学习理念,允许和鼓励一年级(2014年级)新生申报,在立项评审、中期考核和终期结项各个环节予以单列,不与2012/2013年级同等要求。
2、每位学生只允许参与1个项目。
3、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须自行联系和邀请1名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1名,创业实践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社会企业指导教师各1名;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由威尼斯84881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工作量认定。
4、项目内容不得与往年项目雷同,但允许在往年项目基础上继续开展深入研究活动。
(三)申报内容
1、项目内容可与指导教师商定并涵括:教师科研课题的子课题;教师教改立项课题的子课题;质量工程经费支持课题的子课题;教师教学质量提高经费支持课题的子课题;教学团队的子课题;科研团队的子课题:各项学科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等。
2、项目内容亦可由团队自行设计,包括:创业实践、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如结合专业学习,选定切合的主题进行实证调研与理论研究;社会调研项目,如选择某一地区(区、县、乡镇、村落等)围绕经济发展、政治改革、社会变迁、文化传承等相关主题进行实地调研和分析;或选择相关行业、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分析等。
(四)立项流程
1、学生自主申请:按照申报项目类型,认真填写《威尼斯84881本科生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按照项目形式分别见附件1、2、3,《申请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每个项目必须有1名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组总人数为1-5人;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于2014年10月15日14:00-17:00间提交项目申报书打印版(一式三份)到威尼斯84881分团委学生会522办公室,同期发送电子版至威尼斯84881学习实践部邮箱:dxskyxm2014@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负责人姓名:2014-15学年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2、威尼斯84881评审:威尼斯84881组织评审组对学生自主申报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评审,批准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将公告于威尼斯84881网页;并将通过评审的创业实践项目推荐至学校教务处。
3、2014-15学年计划立项:2012和2013级40项;2014级20项;如申报项目较多,立项数可适当增加。
三、项目管理与执行进度
1、2014年10月15日14:00-17:00前提交项目申报书打印版(一式三份)到威尼斯84881分团委学生会522办公室,同期发送电子版至威尼斯84881学习实践部邮箱:xxsjb_nol@126.com (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负责人姓名:2014-15学年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2014年11月,公示立项项目。
3、2015年7月初,项目中期考核,各项目组提交中期研究报告接受评阅;各项目组进行PPT展示汇报并答辩。
4、2015年9月下旬,各项目组提交最终的结项研究报告,参与结项评审。
5、2015年10-11月,成果展示与交流,认定创新学分,并向北京市推荐优秀成果。
四、政策支持与奖励
1、以实证调研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可以同时申报2015暑期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获批后可参与学校和北京市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评比。以专业研究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允许同时作为先期理论储备,参加后续的相关学科竞赛、证券期货论文大奖赛以及未来毕业论文的选题与撰写。
2、以项目研究质量为准绳,采取差异化的支持和奖励政策:
(1)结合中期答辩和结项评审的综合成绩,预期可有7个项目获评国家级项目和24个项目获评北京市级项目,最终可获评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的项目数将综合考虑申报项目总数、立项总数和最终研究质量予以确定;获评国家级的项目可获得不低于7500元的项目经费资助,获评北京市级的项目可获得不低于4000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实际经费资助还可根据北京市实际下拨的经费总额和经费结构、立项总数和最终结项总数予以适当上浮;达到结项标准的其他项目将认定为校级项目,给予1000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其中,为鼓励新生培育专业兴趣和进行自主探究,2014-2015学年起新生团队项目也可参评北京市级项目,获评北京市级项目的同样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2)项目答辩后,在2015年10月的奖学金评定中,项目参与者在“科研实践能力评价”栏目获得相应加分,具体为:获评国家级项目的,团队负责人100分,其他成员60分;获评市级项目的,团队负责人80分,其他成员40分;获评校级项目的,团队负责人50分,一般成员20分。以上加分作为以年级为单位评选“创新之星”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3、项目结项后,由学校和威尼斯84881授予相应等级的结项证书。
4、如有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所发生的重要成果费用可向学院申请单独追加项目经费作为支持和奖励。
5、学生在选修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课程时具有优先权,在选课结束后如果未选中相关课程,可持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指导小组证明直接到教务处选课。
6、自2010级学生起,培养方案中设置有创新学分要求。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依据成果形式,学生可获得一定的创新学分和成绩,学分和成绩的使用及认定由教务处最终负责。
附件1: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申请表填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