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学生,若再被评为校级、院(系)级三好学生,只获荣誉证书,不发奖金,本班发奖金的三好生名额可递补。上述学生明细表上标为粉色。
2.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级、校级、院(系)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若再获单项奖,只获荣誉证书,不发奖金,(名额不可递补,上述学生明细表上标为橙色),且不能再评学习优胜奖。
3.学生获单项奖超过3个(含3个)的,前2个单项奖获荣誉证书、发奖金;从第3个单项奖起,只获荣誉证书,不发奖金,名额不可递补,上述学生明细表上标为蓝色。
4.学生评定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分配比例为每自然班1名,每专业班1名。各专业负责人1-2名,各党支部1名,成绩不达专业前65%(B等)将无法参评。
5.在参评过程中如果加分相同,并列评为单项奖的同学表中标为绿色。
6.党宣公布的大学生记者团的分数暂不加。
附件1和2中为2012级学生14-15学年奖学金各项评比结果,请各位12级学生仔细核对个人学号、姓名有无错误,涉及到获奖证书上信息打印是否正确。同时,如果对其中的评比结果存有疑义或发现存在某些问题,请于11月6日(周五)16:30前到人文楼519找韩老师反映,或致电89534933均可。
附件3中为获奖学生需要填写的登记表,注意需要填写一式两份。另外,主要事迹介绍中请不少于200字的个人总结,最好控制在一页之内,可打印、可手写,请11月13日前找班主任签字后以班为单位交至人文楼519。
附件1temp_15110916085918.xls奖学金评比明细汇总表
附件2temp_15110916085432.xls 奖学金评比统计表
附件3temp_15110309288648.doc 奖学金评定登记表